随着自己父母年龄的增长,在上海已经落户的子女想把父母接到自己身边照顾。因此好多人都关注到了老人投靠子女落户上海的这一政策。那么想要老人落户上海的人,应该提前准备什么材料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上海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申请人、配偶及被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全户户籍资料
7.申请人或配偶户口原由本市外迁时全户户籍资料
8.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9.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关系的有效原始凭证
10.申请人在户籍地办理的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11.其他特殊情况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父母)系本市支内、知青人员身份认定的原始依据
2)支内、知青人员因故死亡,其配偶投靠本市子女的材料
3)其他原因外迁的原有本市一方老人因故死亡的,其外省市一方配偶来投靠本市子女的材料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上海材料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三)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四)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五)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由于外省市入沪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故您的申请可能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我们会以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您轮候进沪,敬请谅解。
(七)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